2025年寿光市圣城中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2025-07-13 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优质均衡配置,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潍坊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三定三聘三评”改革深化教师动力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教字[2022]6号)、中共寿光市委《关于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寿委[2020]26号)、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寿光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寿教体字[2023]21号)、《关于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大力推进教师跨学段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寿教体函[2023]8号)的通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学部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完善教师岗位竞聘制度,实现师资均衡配置,促进各学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 

  2.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规范、自主用人的原则;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的原则。 

  实施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总量控制管理人员、新学年招聘教师 

  岗位竞聘类型及人员条件 

  (一)竞聘类型 

      竞聘分为支教竞聘、特设高级岗位竞聘、跨校竞聘、校内竞聘 

  (二)人员条件 

  1.竞聘的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有关竞聘人员具体条件 

  支教竞聘、特设高级岗位竞聘、跨校竞聘、校内竞聘人员除满足竞聘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支教竞聘 

  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男年龄50周岁以下、女48岁以下,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上学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具有寿光市级及以上业务称号。具有潍坊市级及以上业务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任现职内无农村及薄弱学校经历的优先安排支教年限2-3年。 

  (2)特设高级岗位竞聘 

  侯镇(2个、羊口2个)、台头2个偏远学校共设置6个特设高级教师岗位初中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小学限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教师符合高级教师晋升基本条件,获寿光市教学能手及以上业务称号上一年度考核为B级及以上等次的,男不超过47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获潍坊市学科育人能手、潍坊市特级教师及以上业务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聘用人员调整人事关系,服务期不低于5年。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自当年起,优先推荐参加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不参与竞聘单位的职称推荐积分排名。服务期满,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单位竞聘或留在特设岗位竞聘单位任职任教。 

  (3)跨校竞聘 

  A.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B.在原工作单位服务期已满(省属公费师范生按合同约定服务年限); 

  C.具有与申请竞聘学校相符或更高等级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 

  D.获聘农村满年限职称、基层职称在农村服务期应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农村工作岗位的,在新单位按原职称岗位等级聘任)。 

  (4)校内竞聘 

  A.直聘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已在教育局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减轻工作量,其绩效考核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校内公示后可直接聘用,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 

  B.竞聘人员:按照双向竞聘的原则,个人写出申请,各学部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工作业绩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按岗位依次聘用,先教学岗位再非教学岗位。 

  各类未聘人员由市教体局协调有关学校组织新一轮竞聘,用人单位自主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用;该轮竞聘仍未上岗的,由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到偏远农村学校工作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的原则上安排待岗培训 

  四、深化干部教师交流 

  1.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对无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部属公费师范生,须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不少于1年,优先到渤海实验学校支教(鼓励支教2-3年)。自2025年起,当年新入职的部属公费师范生优先安排。 

  2.随着生源高峰逐步上行至初中、高中学段,根据相关学段生源变化及师资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跨学段教师交流轮岗,从低学段遴选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的年轻教师到高学段支教交流,具有相应学段任教经历的教师优先安排。 

  、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严格岗位设置 

  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4号)规定的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初中1:13.5、小学1:19),按照我校在校生数班数、科室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明确每一岗位的工作量、课时量标准。岗位设置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并有效解决教职工的学科归位问题。 

  (二)岗位分层竞聘 

  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特设高级教师岗位、跨校竞聘、校内竞聘(含直聘)申请,填写《寿光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 

  第一步:农村支教特设高级教师岗位、县域跨校申请。申报人员经教体局资格审核无误后,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用人单位与竞聘人员进行双向选聘。 

  第二步:校内竞聘(含直聘)申请。 

  3.学校聘任 

  各学部校长、级部科室主任按照岗位设置情况,对教师填写的个人岗位申请,进行合理的聘用,因岗位数量因素导致聘不上的,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第二轮聘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不服从调剂的学校有权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落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寿光市教职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寿教体字【2019】46号规定执行。经待岗培训仍不能按期上岗的,学校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学校与被解除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4.签订合同 

  各类聘用人员学校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寿光市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聘用合同》聘期1年。对聘期已满的在编教师(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做好聘用合同的续签工作。严格聘用合同管理,支教教师合同期限为2-3年,支教合同期限未满的,不得认定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不得享受支教教师相关待遇。      

     五、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合同管理 

  与每一名教职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出现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视情形进行转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直至解聘。支教教师实行双重管理,既要与编制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又要与支教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政策。 

  支教教师在支教学校的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前三分之一位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存在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情形);课时量达到省规定标准、服从支教单位日常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的,师德考核一般应为优秀等次(不存在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情形)。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指标由支教单位统筹安排,使用支教单位的优秀等次指标。其中到农村学校服务的部属公费师范生,第一年为应尽义务,不享受支教教师待遇,从第二年起,按支教教师对待。 

  (三)科学核定岗位工作量标准 

  岗位竞聘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课时量达不到省定最低标准和教育实绩长期较差的,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参与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档次,在续签聘用合同时可转岗或低聘。 

  1.兼职管理人员:校级正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40节;校级副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二分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学校研究确定兼职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不得低于省定周课时标准的三分之二。幼儿园园长周课时标准不低于1个“半日活动”,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不少于10个完整的半日活动;副园长周课时标准不低于2个“半日活动”,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不少于16个完整的半日活动。班主任工作应计入教师课时量。 

  2.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全省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字〔2022〕9号),对专任教师兼职财会人员的,其财会岗位工作量可折算计入课时量,折算课时量一般不超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二。 

  3.专任教师课时量标准。省定不同学段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为:幼儿园专任教师不低于4个“半日活动”或累计带班时间不低于16小时、小学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为应对入学高峰,适当提高中青年教师课时量标准,男53 岁、女50岁(含,时间截止到当年度8月31日)以下的按省规定标准课时量的上限安排课时;男53岁、女50岁以上的,课时量不得低于省规定标准课时量的下限。若本人未选择在55周岁退休,须在课堂教学一线,达到学校标准课时量,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进行转岗或低聘,退休时不享受10%待遇。 

  (四)加强副高级职称教师课时量管理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竞聘岗位时,首先竞聘与职称评审相一致的学科岗位,且课时量需达到省定课时量标准。不任课或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降一个专技岗位落实待遇,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面向教师开展的寿光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推荐资格确因身体原因不能任课的,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或病休手续。 

  双向竞聘不成功的,应服从学校安排,对拒不服从安排的,应转岗、低聘、待聘甚至解聘。 

  (五)严格交流轮岗管理。支教交流时间为2—3年,支教交流聘用期满的教师可参加自由竞聘,未满交流(支教)聘期的,原学校或其他学校不予聘任,一个周期的加分政策只能有效使用一次达不到规定课时量标准的农村支教教师,支教年限不作为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优秀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 “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争议仲裁小组,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重复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加强宣传周密部署 

  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3.加强考核监督 

  在岗位竞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拒不执行上级政策的严肃追究责任。 

  因中学、小学、幼儿园各学部办学特点不一致,在不违背大政策的前提下,可制定适合本部的具体竞聘方式。 

  本方案自2025年7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8日。原有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执行中如因上级政策发生变动导致本方案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寿光市圣城中学 

  2025年7月 9 日 

    

       

  寿光市圣城中学 

  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荣光 

  副组长:王学亮  邢德胜  张海艳 

  刘瑞强  李映美  王效国 

    员:    袁泮伟        

   

  寿光市圣城中学县管校聘 

  交流轮岗工作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长:王国辉 

  副组长:曹国栋   

    员:王惠惠  孙增田  

      刘润林 

  傅连德  蒋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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