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家庭困难学生免费配发政策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小学生,可以申请免费配发学生服:
1.革命烈士子女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2.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3.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4.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市、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5.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有关部门相应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的;
6.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7.父母年事已高或长期患病卧床,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 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家庭因遭洪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9.其他情况被认定为特困家庭子女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只限于一、四、七、高一年级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学部、级部)核实材料,学区(直属学校)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局备案。符合减免政策的困难学生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上缴教体局二份(复印件),各单位留存原件备查,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执行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