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圣城中学
关于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一、
督评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宣传工作,各科室、级部也都要确定一名工作负责、文笔水平较高的同志作为科室(级部)教育信息报送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级部师生信息整理、上报工作,各科室、级部要结合本口实际给该教师加入适当工作量积分。
二、
教育信息报送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重点突出学校工作亮点、师生优秀事迹、形成的经验做法、师生优秀作品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导向必须正确,报道准确真实。报送方式为;1、教育信息报送学校督评室。2、师生发表的文章可直接上报有关刊物、报社,
1、教育信息报送,科室、级部每两周上报一篇,字数在300字以上,每报送一篇加2分,未上报的扣2分。上报的教育信息择优向上级教育部门推荐,若被市教育局(教育网等)录用再加2分;被市教育局在全市推广加8分(教育局简报等形式)。
2、师生发表的文章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教育报刊上发表(主要指《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教育》、《现代教育导报》、《潍坊日报》、《潍坊晚报》、《寿光日报》等),每篇分别加6、10、15、25分。
3、被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电视台报道宣传学校的新闻或专题节目分别给该级部加10、20、30、40分。
4、得分累计积分到科室、级部,按班级平均分排出级部名次,初中(含六年级)、小学分别按100分、85分、70分、55分四档记分,科室单独排出名次。
5、师生在教育报刊上发表的文章,除奖励级部积分外,再按照《寿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精神,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说明:
本实施意见自第三周(9月17日)起实行。
附:《寿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
寿光市圣城中学
200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