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师使用互联网群组的通知

 2017-11-03 报道

各校长、主任、老师:

  根据上级《关于规范教师使用互联网群组的通知》要求,对我校互联网群组做如下安排:


  1.以科室、级部为单位统计本部门的互联网群组,群主是哪个部门的哪个部门统计。包括家长群、教师办公群。于11月6日放学前统计完毕。模板在“学校ftp://督评信息中心/~互联网群组”。各部门统计完毕后,以本部门名称为文件名,放回ftp原处。


  2.通知要求“学校要加强对班级微信群的管理,确保每个班级微信群都有一名校级领导加入,并对班级微信群管理负起领导责任”,我们对校级领导加入各班群进行了分工(见附件1)。在家长群内的校级领导对各班群组负有领导、监管职责,禁止教师在群组内从事违规行为(具体见附件2)。

  请各班主任及时对接相应领导,邀请其加入本班群。该工作于今天下午放学前完成。


  3.家长群一般由班主任担任群主,群成员为任课教师和班级学生家长,其他人员禁止准入。使用群组,应坚持科学、合理、规范原则,遵守上级关于互联网群组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群主对互联网群组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4.通知要求,学校对以本校师生家长为主体成立的各种群组,有监管职责(需有校级领导加入,履行监管职责),尤其是人数超过100人的大群,必须监管到位。对不能有效行使监管职责的群组,限期解散。


圣城中学校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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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一、规范互联网群组的使用

  教育互联网群组的应用要遵守互联网群组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坚持其工具属性的基础上,更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以及学生和家长需求实际,发挥其促进教学相长,服务立德树人的作用。

  教师使用互联网群组,应坚持科学、合理、规范原则。可以开展如下活动:

  1.向家长宣传和公开有关教育政策、教育信息、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立德树人做法等。

  2.传播家教知识,为家长答疑释惑;加强家校沟通,形成育人合力,提升家长满意度。

  3.征求家长对学校管理、班级建设、班主任工作、教师课堂教学、学校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教师要注重引导家长的言论方向,对于一些可能引发对教师过分褒扬的言论要用合适的方式进行提醒,避免增加其他家长的思想负担。

  5.“群主”要切实负起群组管理责任,对群组中不恰当的信息、行为及时予以制止,让班级群组、学校群组成为正能量的传播阵地。

  6.其它合法、合规、合理的言行做法。

  二、禁止教师在互联网群组从事如下行为:

  1.禁止发表与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不一致的、违反国家大政方针、破坏稳定团结、违背教育规律的不当言论。

  2.作业布置及需要学生、家长完成的有关事项,不得只通过互联网群组安排。

  3.不得通过互联网群组组织家长和学生参加网络投票、积赞、发红包,不得通过群组发广告、众筹等。

  4.不得在班级群组中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

  5.不得通过互联网群组组织家长征订教辅资料、电子产品等有价物品。

  6.不得通过群组发布涉及学生、家长隐私的信息;不得将学生家长“踢”出互联网班级群组。

  7.教师应注意维护自身职业形象,与家长沟通提倡使用“您”等礼貌性用语。

  8.教师不得在群组内以任何借口或话题与家长发生争执,遇有争议性问题应个别沟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9.严禁教师通过暗示性语言向家长提出不合理要求。

  10.班级家长群要坚持合法身份准入制度,一般由班主任担任群主,群成员为任课教师和班级学生家长,其他人员禁止准入。

  11.其它违法、违规、不合理的行为。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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