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商制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严格规范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会商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1.学部、支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
2.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3.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重大突发事件的解决办法及措施,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5.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安排
1.校级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及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学校重要岗位人员的人事调整,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确定;
2.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和荣誉的人选确定;
3.对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
4.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实施事项
1.投资3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30万元);
2.10万元以上办公建设项目;
3.其它结合实际确定的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1.党政重大活动额度在2万元以上,社会公益建设额度在5万元以上的支出事项;
2.大宗物资采购一次性支出5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的采购事项;
3.其它结合实际确定的事项。
二、报告程序及资料备案
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向校党总支报告。学校、各学部、支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要以文字、音像等资料形式留存备案。重大决策事项备案资料,包括报告表、班子会议记录、形成的决策性文件、公开公示情况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重要人事安排事项,干部的任免备案资料,包括报告表、干部考察材料、班子会议记录、公开公示情况、任职文件等。干部奖惩情况备案资料,包括报告表、班子会议记录、向主管部门报送的推荐表、推荐材料、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等。
重大项目实施事项备案资料,包括项目批文、项目招标方案、中标通知书、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合同、班子会议记录、公开公示情况及其它相关资料。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备案资料,包括班子会议记录、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公开公示情况及其它有关资料。
备案的班子会议记录内容必须详实,会议记录要突出议题、议事内容、班子成员的意见及最终决策结果。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必须明确到人,写明“同意”或“不同意”,对议事内容持有不同意见的,须说明原因。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得少于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教体局党组派员或我校纪检联络员参与监督的,要在会议记录中写明。
三、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对“三重一大”事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未按时报告的,发现一次,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一年两次以上的,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故意隐瞒不报、规避监督的,根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