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圣城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为提高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真正达到增长见识、开阔思路,提高能力、促进教学的目的,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离开学校到寿光以外参加的各种学习培训和会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所有干部和教师。
二、外出学习人员须持有关书面通知,事前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报分管校长和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在外期间不得随意改变地点,不得随意延长在外时间。
三、外出学习人员外出前要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要提前做好调课安排,写好《调课单》报课程教学中心后方可离开校。如遇特殊情况或时间紧迫,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学习培训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为使更多的教师能有外出学习提升机会,各学部要统筹安排外出学习人员,原则上一个人一学年到潍坊以外的学习次数不超过1次。
五、外出学习期间,要认真听会,做好学习笔记,还要多观察、多思考,回来整理自己的学习收获,并结合本人实际教育教学情况在返回一周内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交学部课程教学中心。
六、外出学习回来后,教师要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及时在学部教研组内传达会议精神,汇报学习心得;优秀的或重要的还要面向全体教师做汇报交流,进行二次培训,以实现学习培训成果共享、资源共享,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为严肃外出学习纪律,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学习者,费用自理,一律不予报销,离岗时间按旷工处理。确因工作原因或身体原因等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向校长请示,经同意后可相应延长出差时间;若未经领导同意,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八、严格外出费用管理,外出学习培训费一般先由参加者自己垫付,回来后学校报销。报销的范围是上级规定的外出学习培训的项目: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会务费、资料费等,且数额要符合上级的规定、符合学习的天数,与上级规定以及学习通知要求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九、参照《寿光市圣城中学财务支出和报销制度》严格费用报销程序,按程序报销有关费用。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和报销: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培训内容不相符的;因工作需要不允许外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