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管理期到期的潍坊市教学能手

 2013-12-05 报道

各镇(街道、区)教办,市直各高中、初中、小学、特教学校:

现将潍教科院便函〔201392号《关于对管理期到期的市教学能手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抓紧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务必宣传到位,教师知晓率要达到100%

2.管理期满的市教学能手,由所在学校(单位)通过其师生认可度评议、教科研水平鉴定等方式进行考核,认定其是否继续按照市教学能手管理,经学校(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后,自动顺延一个管理期。考核认定结果须在学校(单位)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科研中心(未通过认定的一并公示)。

3.所有上报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理,于1211上午1000前上报教科研中心。

高中:408室,黄秀成,邮箱jkyzxgzz@126.com

初中:401室,李福宝,邮箱sglfb@163.com

小学、特教:402室,侯坤英,邮箱jkyzxxxz@sina.com

 

寿光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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