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金点子成功案例的通知

 2010-03-30 报道

关于征集评选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教学金点子成功案例的通知

 

各镇街教办、市直各学校、教育局各科室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金点子成功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潍教办字[20054号)《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行动研究的意见》(潍教字[20075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全市教育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全省、全市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金点子成功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

今年征集评选的案例主题是“基于问题解决促进教育创新”。案例要结合市教科院历年来发布的“双百问题”和“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教育教学问题及研究重点”进行。应紧紧围绕立足教学实际、破解教学难题、提升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建设“自主互助学习型课堂”、推进“345优质高效课堂”等方面进行研究、总结。

二、参评主体

参评主体包括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所有教职员工。既可以是学校集体的创新案例,也可以是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班级的成功案例,还可以是多人合作以及个人创新的案例。近几年受到潍坊市表彰的教学成果奖、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行动研究成果奖、创新奖、燎原奖等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等现象,潍坊市教科院将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处理。

三、案例体例及报送要求

每个成功案例必须符合经验总结标准化的要求,要包含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或策略、取得的成效、操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每个案例材料不超过5000字。

各单位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先在本单位内进行评选,择优上报,并请按照各单位评选的结果进行排序;于2010515日前,单位集体将每个案例与申报表(申报表作案例正文的封面)一式10份以及各单位汇总表的纸质文本一份和每个案例、申报表、单位汇总表电子文本报教科研中心科研创新办公室(教科研中心418室)。案例正文须隐去作者姓名、单位,但要保留案例题目。上报数量:每个镇街、学校最多上报20篇案例,规模较大的镇街、学校可适当增加5篇,教育局各科室数量不限。

联系电话:5262950;电子信箱:kycx5262950@163.com

四、评选奖励办法

市教科研中心将组成教育教学金点子成功案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金点子成功案例进行评选鉴定。评选出优秀成功案例13等奖各65篇予以表彰,1等奖再上报潍坊市教科院,潍坊市教科院评选后将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证书,特别优异者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创新燎原奖和市政府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范围。评选结果于2010910日前公示并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12010年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金点子

        成功案例申报表

22010年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金点子

成功案例汇总表

 

 

教科研中心

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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