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城中学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2007-11-05 报道

党支部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在全区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把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加大对发展对象的考察、监督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二、公示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示工作中,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等内容要如实公示,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的公示对象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向,做到公平公正。

      3、民主公开的原则。发展党员公示制是让群众参与监督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要在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公示工作中来,确保公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公示的对象和内容

    公示对象为党支部委员会决定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党员的人选。公示对象的基本条件是:1、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2、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3、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考试合格;4、政治审查合格,并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的对象。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1、拟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个人简历;2、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培训情况;3、本人的奖惩情况;4、公示的起止日期;5、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地点、其他联系渠道、联系人。

 

    四、公示的时间、范围、形式和处理

    公示时间一般在党支部委员会决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范围一般为拟发展对象工作的机关、企业、学校、站所或生活所在地的行政村、社区内。公示形式一般为公开栏、板(墙)报、宣传橱窗等。

进行发展党员公示要安排专人或设置意见箱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整理汇总。党组织要指派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两人以上),对所反映的重大意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属发展对象的问题,由基层党支部派人调查核实;属基层党支部的问题,由上级党委派人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区别不同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发展对象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教育培养;没有问题的,及时吸收入党。对群众反映基层党组织不按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的,经调查核实后,迅速予以纠正,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1、处理好群众监督与党组织讨论决定的关系。首先,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党内同志的误会。要使全体党员明确,发展党员虽然是党内的工作,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发展党员接受群众监督,求得群众公认,是新形式下强化组织发展工作监督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其次,要正确处理群众意见与组织考核的关系。实行公示后,群众的意见通过一定渠道反映上来,为组织考核提供了线索。党组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调查核实,为支部大会讨论和上级党组织审批提供准确的依据。再次,要正确处理社会监督与发展党员工作中其他程序的关系,防止以公示取代发展党员的其他程序,不能认为公示没有问题就可以发展入党。实行公示,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是完善发展党员程序的一种探索,是对组织考察和党内监督的一种补充,只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环节,公示后反馈的意见只能作为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一个重要依据,其公示对象最终是否加入党组织,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按党内程序讨论和审批。

        2、坚持公示的内容、形式与实际效果相统一。要把公示的内容、所采取的形式与所要达到的效果统一起来,必须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公示的内容要详实;二是公示的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三是公示的时间要适当;四是调查处理要及时,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效率。

        3、把监督发展对象与监督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除了监督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外,另一个方面是要监督基层党组织是否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展党员。在公示过程中,一定要引导党员、群众把监督发展对象与监督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双向制约,确保发展党员公示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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